11月29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主持学习,县级列席旁听第二工作组组长杨前安、工作组成员衡玉翔莅临指导,全体检察干警参加学习活动。

会上,余瑞松检察长领学《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十章“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内容、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及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内容。相关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中心发言,其他参会同志作交流讨论发言。

杨前安组长作点评,他指出: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站位高,组织周密、主题明确,程序严谨,且学习形式较丰富,不仅安排了专题发言,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发言,学习很全面、很细致,达到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目的要求和预期效果。同时又提出四点工作建议:一是要精准规范学习资料,要紧扣学习主题,用好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APP,云南省干部在线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选列参阅资料清单,汇编理论学习材料,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自学提供参考材料。二是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作为重要环节,贯穿学习始终,联系学习主题和内容,并以到基层一线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考察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问题挖实,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丰富学习方式方法。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学、调研促学、载体助学等方式,运用重点发言交流学、现场观摩实地学、专家辅导深入学、观看视频专题学、小组讨论互动学、案例剖析生动学、实战演练干中学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情景式、体验式、案例式学习,切实提升学习质效。四是要务求学用紧密结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果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注重靠时间深化学习,靠实践积累提高,将学习成果用在实践中,努力实现成果的“贯彻、结合、转化”。

余瑞松检察长作小结并提出工作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大部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具体改革举措,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巩固意识形态领域向上向好的良好态势。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二是要强化管理,守好阵地。要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严把信息审核关,坚决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切实落实宣传导向管理责任,管好内容、管好人员,不给错误思想提供可乘之机。三是要落实责任,消除隐患。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同步深化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用好“三个现场”工作法,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实“三个善于”,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