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4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中秋节”、“国庆节”节前警示教育。政治部主任石勇主持会议,全体检察人员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4起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典型案例通报》,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绿春县监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石勇主任强调:一是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学纪、知纪、守纪,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将廉洁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意节日期间饮酒问题,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杜绝饮酒后闹事事件发生。

二是要以案为鉴查摆剖析,强化责任担当。从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检视反思,汲取教训,自觉警惕和防止“节日病”的侵蚀,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打折、不走样、不变通,杜绝“节日腐败”;检察干警要提高发现节日期间腐败问题发生的能力,扛牢主体责任,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到院政治部。
三是要严格值班值守,把好“节日关”。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格遵守值班纪律,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