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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
时间:2024-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27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次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主持学习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专检委及各部室主任参加学习活动。

会上,余瑞松检察长领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讲话、云南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红河州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绿春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相关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专题交流发言,其他同志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安排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要求上来,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会议要求:

一是要立足全局、提升认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共部署了300多项改革举措,作为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既促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又切实抓好涉检改革任务落实。

二是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服从服务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法律监督为主线,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持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始终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三是要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狠抓落实,推动改革任务见行见效。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当促进派、争做实干家,认真按照高检院针对法治领域及涉检领域改革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主动肩负起时代赋予的改革重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发扬“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以滚石上山的勇气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在“抓长”“抓常”上下真功夫、苦功夫,不折不扣把各项改革部署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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