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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
时间:2024-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5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主持学习并讲话,院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活动。

会上,余瑞松检察长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任务分解》等内容。相关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专题交流发言,其他同志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深化对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的认识理解。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运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全面落实“清风云南”建设绿春实践要求。

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主性,持续深化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院党支部及政治部要抓好统筹协调,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好院党组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部室主任的“一岗双责”责任,始终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管厚爱、做到露头就打,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位干警身上,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三、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体检察干警要敢担当、善作为,主动对标对表,查找检察工作短板弱项,列出重点清单攻坚推进,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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