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家人的期望,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我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庭对我的处罚!”随着法槌的敲响,近日由绿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某某受贿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庭审,被告人蔡某某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当场诚恳忏悔。被告人原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边管大队、红河州烟草公司绿春县分公司等干部职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次庭审旁听。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举证质证,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案件启示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被告人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的事实进行了法庭教育,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逾越法律红线带来的惨痛代价,敲响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零距离”旁听将该案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廉政课堂,公诉人的法庭教育,被告人的现身说法,都以直观的方式警示公职人员要秉公用权,把法律铭记于心、践之于行,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