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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督导推动河(湖)有效治理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4月9日,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绿春县检察院检察长余瑞松对境内河流坝渡河开展巡河工作,并联合县河长办、乡镇河长,对河(湖)四乱问题开展联合巡河督导,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巡河。

围绕前期检察机关调查走访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段,余瑞松检察长先后查看了坝渡河两岸居民聚集区、河道采砂点、邻河工厂等区域,对随意倾倒垃圾、侵占河道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并组织召开反馈会就巡河情况进行反馈。余瑞松检察长指出,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二是要明确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强化源头治理,防止问题反弹。绿春县检察院就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现场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坝渡河是李仙江一级支流,河道长58.4㎞,径流面积503.2km?,是绿春县境内重要的河流之一,发挥着农业灌溉、生产用水、维护生态等作用,其水质好坏、河流畅通度,直接影响径流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将围绕联合巡河督导情况,与县河长办一道,用好县河长办行政督办、检察机关监督“双模式”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巡河工作常态化,形成河湖治理工作合力,推动河(湖)生态和行洪安全的有效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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