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绿春检察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会议召开
时间:2019-11-06  作者:  新闻来源:简报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绿春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系会议制度,10月30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主持召开了绿春县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会议,并就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进行了专题研究。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主要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华主持。

  会上,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李坚黑汇报了“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及本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对应的对策和建议。县教体局领导对我院提出的对策和建议表示赞同和配合,并从组织传达“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宣传、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教职工的师风师德教育、加强学生的管理等方面作了表态发言,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也作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会相互配合,共同为我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沙成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等方面,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责任感,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部门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二是认真领会“一号检察建议”的精神,认真研究,建立相关制度措施,防范于未然;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相应的联系机制,将“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工作纳入法治副校长的职责范围。

  最后,糜华检察长就下一步如何贯彻“一号检察建议”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参会人员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二是各部门要形成沟通联系机制;三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落实机制。同时表示,检察机关将主动作为,积极和各单位紧密配合,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性侵教育、自护教育等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赵晓燕)

 

会场(一)

 

 

会场(二)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