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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吉检,我就绿春县基本情况、检察院队伍机构现状以及2019年1至3月各项检察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绿春县基本县情

  绿春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州西南部,北回归线以南。东、北分别与本州元阳、金平及红河县接壤,西北倚墨江县,西南隔李仙江与江城县相望,东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毗邻,国境线长153公里。全县总面积3096平方公里,县城驻地大兴镇海拔1640米,距省会昆明462公里,距自治州首府蒙自270公里。2018年,全县生产总值37.1亿元,同比增长10.7%;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5亿元,同比下降13.7%;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亿元,同比下降30.3%;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56亿元,同比增长18.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2.43亿元,同比增长18.5%;是一个集“少边山穷战”五位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全县辖5乡4镇(大兴、牛孔、戈奎、平河、三猛、骑马坝、大水沟、大黑山、半坡),二个社区、81个村民委员会,723个村民小组,759个自然村。全县有哈尼、彝、瑶、傣、拉祜、汉等民族,截止2012年底,全县户籍人口为233249人,少数民族人口为230161人,占全县人口的98.7%,其中哈尼族人口比重达87%。

  二、司法体制改革后队伍、机构基本现状

  绿春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数2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员24人,缺编1人,其中,男16人,女8人;少数民族17人;中共党员17人,团员4人,群众3人; 30岁以下8人,31至40岁4人,41至50岁8人,51岁以上3人。

  监察体制改革后,转隶政法编制8个,实际转隶7名检察人员,其中转隶1名入额检察官,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4名中,实有检察人员23名,入额检察官10名,占编制数的41.7%,检察辅助人员11名,占编制数的45.8%,司法行政人员2名,占编制数的8.3%,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配备不足,人少案多的矛盾突出,行政工作任务繁重。

  三、主要检察工作情况

  1.刑事案件办理情况:1至3月,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5件27人,同比分别上升66.6%和12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件19人,同比件数下降38.7%,人数下降45.7%。经审查批准逮捕8件16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60%;依法提起公诉15件20人,同比分别下降48.2%和33.3%;上报州检察院审查起诉5件5人;不批准逮捕5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受理并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受理未成年人被害人并提起公诉2件2人。

  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主要包括盗窃、寻衅滋事、交通肇事、毒品类等案件,其中交通肇事和毒品类案件比重较大,如公诉阶段受理的19件案件中交通肇事、危险驾驶5件,占26.3%,毒品类案件6件,占31.5%。绿春刑事案件种类单一,体量少。

  2.诉讼监督情况: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次,审判活动监督1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并采纳1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活动检察发现监管和矫治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人,发出检察建议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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