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留守儿童“青春自护,暑期安全”教育活动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2019年8月19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绿春团县委在绿春县大寨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开展“青春自护.暑期安全”主题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采用播放PPT、短视频的方式进行授课,并设置了场景设定、互动答疑等环节,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地向30余名留守儿童宣传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拐防骗、防性侵等相关知识,并向留守儿童赠送暑期安全自护宣传手册,教育他们要学会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伤害,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了留守儿童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正能量,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让留守儿童真正感受到“父母远离,关爱不离;父母不在,亲情仍在”。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