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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检察院组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交流培训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确保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执行,3月19日,我院组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交流培训。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公诉、侦监、案管、控申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同时邀请县公安局法制办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县法律援助工作局负责人参加学习交流。

  会上,李坚黑副检察长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和意义、“认罪认罚从宽”的含义和方式等八个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培训辅导。之后,县公安局、县法律援助工作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等部门参会同志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进行了交流发言,表示将紧紧围绕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后,糜华检察长向与会同志提出两点希望。他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一是希望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落实此项制度,工作当中及时跟进、改进,实现个人、司法机关和社会三方共赢、多赢。二是希望各相关部门以此次交流培训为起点,多学习、多宣传、多沟通,大胆尝试,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绿春得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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