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州委、州政府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义务植树活动”和我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以红河州“国家森林城市”和我县“哈尼生态城”建设为目标,2022年8月4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联合绿春县人民法院干警在808义务植树基地积极开展2022年城乡绿化美化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振兴美丽绿春建设。
植树活动现场,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干劲十足。大家两三人一组,相互配合,拿起铁锹、锄头等工具,按照植树标准和要求进行除草、整地、挖坑、扶树围土、提水浇灌,忙的不亦乐乎。经过大家的辛勤劳动,400株樱花树苗全部种植完毕,在808植树基地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建设美丽绿春又添一抹新绿。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保护环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带动了干警植绿、护绿、爱绿的积极性,也使干警们充分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生态绿春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