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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
时间:2023-06-26  作者:畅琳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6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主持学习并讲话,全体检察干警参加学习活动。

会上,余瑞松检察长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三章“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内容、《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内容、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主题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依法全面履职更好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内容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有关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述。相关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专题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作出的科学概括和理论阐述,深刻认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布局的关系,深刻理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布局的科学性和必然性,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立足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绿春现代化建设。

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理念指引行动、引领方向,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双赢多赢共赢”等现代化司法理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要切实转变履职方式,增强服务大局实效。要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适应新发展要求,立足职能选准抓手,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创新拓展履职方式,主动作为,能动司法,持续发力推进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坚决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新时代新要求,努力在满足老百姓美好生活需求中打造检察品牌,扎扎实实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优服务。三是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以现代化检察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不断优化办案流程监管,健全管理体系,运用好案件质量主要业务评价指标,既要做到“有数量的质量”,又要做到“有质量的数量”,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同时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影响检察队伍建设的难点,不断完善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坚决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强化纪律作风整治,在提升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不断补齐能力素质短板,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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