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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
时间:2022-09-25  作者:畅琳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9月16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主持,全体检察干警参会。

  会议首先由余瑞松检察长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排查整治任务清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部分篇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部分篇章等内容。

  其后检察长余瑞松、政治部主任李威山、第二检察部主任龙静、办公室主任畅琳分别结合所学所悟作交流发言,其他同志进行研讨交流。  

  最后,余瑞松检察长作总结并提出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和国家战略布局来谋划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从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这是对党的十八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充分肯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的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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