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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红河州检察机关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落实推进会议精神暨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2-09-16  作者:畅琳、邵雪颖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8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红河州检察机关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落实推进会议精神,暨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主持,全体检察干警参会。 

  会议分两部分进行,首先余瑞松检察长向干警传达学习红河州检察机关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落实推进会议精神,并结合宋兵检察长的讲话、州院各分管领导的发言及绿春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两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在履职尽责中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做实做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州院各个分管领导针对各自分管的条线工作都做了重点安排,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折射到自身,找准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排查化解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要深入扎实开展“10+1+5”工作、“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等,真正把安保维稳工作融入到检察各项业务中,确保安保维稳工作做实做细,不出任何纰漏,切实有效防控化解风险矛盾,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动担当作为,在突破检察业务工作短板弱项上取得实效。严格贯彻落实红河州检察机关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落实推进会议精神,针对此次会议反映出来的短板弱项,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查缺补漏,认真分析原因,积极主动解决。牢固树立“争先进位,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坚决不当躺平干部,对标每月的业务数据分析及绩效考核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各司其职,团结奋进,切实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会议第二部分余瑞松检察长向干警原文通报学习了省、州、县纪委监察委下发的相关通报文件、《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不按时报送政务信息的通报》、《关于对8月9日有关会议会风会纪情况的通报》等共计十二个文件。

  最后,余瑞松检察长提出要求:

  一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履职尽责,把监督做实做细。

  二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守住底线,守住交往关,打造清爽干净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做到文明行车,保障自身安全。

  三是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整理、保管好案件卷宗等涉密材料,加强巡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放假不放松,过节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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