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开学第一课 开启生态法治之旅
时间:2026-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庭审的引领和警示作用,夯实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根基,2026年9月2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联合县人民法院,邀请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师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百余人,“沉浸式”旁听一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活动,以“旁听庭审+现场教育”的方式融入“开学第一课”,开启青少年生态法治启蒙之旅。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完整展示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公益损害以及保护动物的重要性,让同学们清晰见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惩处过程,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有更深刻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该案与《生态环境法典》开展普法宣传,解读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并结合绿春县老百姓容易触碰的非法狩猎、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违法属性和法律责任,倡导同学们树立“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切实提升青少年生态法治素养和守法护绿的行动自觉。

本次“开学第一课”,绿春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既让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也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司法、学习生态法律知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生态法治观和自然保护观,是践行生态司法职能、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有力实践。

下一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将做实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推动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