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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坚守检魂——绿春县检察院举行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荣誉章颁发办法》的规定,1月22日,绿春县检察院举行了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向从检工作满30周年的老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勋章及荣誉证书,全院干警共同见证了授勋仪式。

  仪式由政治处李威山主任主持,李主任首先向全院干警宣读了省院下发的《关于领取和颁发检察荣誉章的通知》文件内容,在颁奖环节,党组书记、检察长糜华同志亲自为从检工作满30周年的“老检察”佩戴“检察荣誉勋章”,颁发荣誉证书,并代表全院干警作了讲话,他表示绿春检察走到今天,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的付出,正是有了检察前辈们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他们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才铸就了今天的绿春检察,同时他还号召全院干警向老检察们学习,学习他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精神,学习他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奉公精神,学习他们敢于担当、奋发向上的敬业精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热爱检察事业,为检察事业建功立业。

  检察荣誉章及证书是由高检院统一制作,统一编号,每一编号对应唯一颁发对象,属于荣誉性纪念。颁发检察荣誉章,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的深切关怀,是高检院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递党的温暖,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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